根据《关于评选2017届全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》(学工[2017]15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领导集体讨论研究,推荐黄晓丽(2013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)、覃锦妹(2013级化学工程与工艺2班)、覃陆慧(2013级制药工程)等3位同学为2017届全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。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6日—2017年4月8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反映到学院党委副书记处(扬帆楼114室),联系电话:0771-3267010,邮箱9205589@qq.com。
化学化工学院
2017年4月6日